汕头树木倒伏砸伤行人事件:谁该为“天降横祸”买单?
发布时间:2025-09-21 17:00 浏览量:16
清晨买菜的路上,谁能想到会遭遇"飞来横祸"?汕头金平区一名女子近日被突然倒伏的路树砸中,商户透露这棵树早已"树干中空"。更令人不安的是,这已是汕头年内第三起公开报道的树木伤人事件。当公共绿化带变成"隐形杀手",我们不禁要问:谁该为这些本可避免的悲剧负责?
事件回顾:中空树干+施工牌背后的安全隐患
9月20日,汕头金平区岐山街道一棵粗壮路树突然倒下,砸中一名买菜女子。现场视频显示树木直径较大,附近还立着道路施工指示牌。商户证实该树存在明显中空现象,但事发后相关视频被删除,城管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
这并非孤例。5月金新南路枯枝砸破老人头部,10月东厦南路一棵树更造成7人受伤。连续事件暴露出三个共性:树木老化明显、养护记录缺失、部门回应迟缓。尤其本次事件中,施工牌的存在让人怀疑道路工程是否破坏了树木根系稳定性。
《民法典》第1256条:管理人为何难辞其咎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56条,公共设施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他人损害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具体到本案:
日常养护义务:城管局对中空树木应建立风险清单,采取加固或移除措施。商户关于"树干中空"的证言可能成为管理人失职的关键证据。
隐患排查周期:《城市绿化条例》要求定期检查,若证实该树长期未被处理,管理方过错比例将大幅上升。
施工关联责任:若道路施工导致土壤松动,施工方需与绿化部门共同担责。2022年汕头龙湖区就发生过施工致树木倒伏压坏四车的事件。
类案对比:泉州台风案70%责任如何参照?
泉州法院2021年判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:台风天树木压伤路人案中,管护单位因未提前排查风险被判担责70%。法院特别指出,特殊天气不能完全免责,关键看是否采取过防风加固措施。
汕头本次事件若证实存在"明知中空未处理"的情形,伤者有望主张类似比例赔偿。值得注意的是,汕头10月东厦南路7人受伤事件中,官方将原因归为"连续降雨致土壤松动",这与泉州案情高度相似。
维权路径:伤者如何锁定证据链?
受害者家属应立即固定四类证据:
现场影像:树木中空断面、倒伏角度、施工牌位置等,可申请调取已删除的原始视频。
养护记录: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城管局近三年对该路段的树木养护日志。
医疗凭证:保留全部诊疗记录和票据,尤其注意后续康复治疗费用。
证人证言:周边商户关于树木长期未维护的陈述,可申请公证保全。
城市治理启示:从"事后补救"到"风险前置"
汕头年内多起树木伤人事件折射出公共安全管理的系统性漏洞。建议推行树木健康档案数字化,对20年以上树龄的绿化树强制安装空心化监测传感器。更需打破"城管栽树、街道管树、应急局救火"的多头管理困局,明确单一责任主体。
当一棵树三次砸中人,就不能再简单归咎于"天气原因"。城市治理现代化,首先是对生命权的敬畏——再美的林荫道,也不该以市民安全为代价。